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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鉴定 TIAN TONG YUAN

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对修复费用造价鉴定的几种方法

天同源 造价鉴定 :2025-07-31 11:04

修复费用的造价依据是修复方案,所以在做修复费用造价鉴定时,需要有资质的公司出具修复方案,才能继续对修复费用做鉴定。

一、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保修的工程价款鉴定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承发包双方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保修期内,因发包人使用不当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但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司法鉴定时,鉴定单位可以依据当地建设行政部门发布的定额及配套文件计算修复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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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包人拒绝保修发包人委托第三人修复的工程价款鉴定

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司法鉴定时,应区分修复范围是否超出缺陷范围,参照定额并适当考虑修复的难易程度按照修复方案进行价款鉴定,或者应法院要求核定第三方修复费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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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缺陷、损坏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鉴定

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毁损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司法鉴定时,可以根据承发包双方举证的证据,由法院认定损失是否成立,以及损失的合理金额及责任承担比例。司法鉴定单位在技术范围内对需要鉴定的工程量和市场价格出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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